王健林之后 阿里也向公众号索赔千万
来源:科技资讯 发布时间:2015-11-25 20:15:09

11月25日消息,今日,阿里巴巴集团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起诉今晚报社、福建省益红大白毫茶叶有限公司,针对其在新媒体刊登不实内容的行为,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分别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据悉,法院目前对两案均已立案。

11月中旬,福建省益红大白毫茶叶有限公司拥有的微信公众号“福鼎茶农五月”、微博账号“福鼎茶农-五月”发文《一天收了912亿,看马云如何吐出574亿》,今晚报社旗下微信公众号“今晚报”发文《双11猫腻:你辛苦抢的那些大牌,竟然被这样换成假货》。

阿里巴巴方面表示,为博取眼球,第一篇文章以毫无根据的夸张标题,捏造双11退货574亿的虚假事实,并诋毁公司高管及淘宝网,第二篇文章同样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下对电商平台刻意诽谤,恶意影射。两文大肆贬低阿里巴巴商誉,发表后被多家网站转载并在微信微博上广泛流传,使公司名誉遭受巨大损害。

此外,上海喜多坊婚庆礼仪服务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全城单身交流群”、上海富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网站“融贷通网”在未经核实情况下对上述两文分别进行不当转载,亦涉嫌对阿里巴巴权益造成了侵害。阿里巴巴也将二者一并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此前,因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冒用王健林名义发表批评淘宝及电商的文章,擅用其肖像并致其名誉受损,王健林以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纠纷为由将该公众号所有者北京韩商互联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删除侵权文章、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0万余元。

人民日报曾专门发文批评这一现象称:“微信公众平台的创设,丰富了大众的表达渠道,也为一些人提供了清晰的盈利模式。如果把自媒体比喻成自留地,运营者想种什么就可种什么,但是自媒体毕竟不是法外之地,不能突破法律红线,不能挑战道德底线,也不能伤害公序良俗。‘你可以挥拳,须止于别人鼻尖’,在自媒体上发文,须以不损害公共利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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