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7天对11家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6-07-08 15:29:51

7月份才过去一个星期,上交所就对11家公司采取了监管措施,其中,6家公司被监管关注,2家公司被通报批评,2家公司同时被监管关注和通报批评,1家公司同时被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

具体看,同时被监管关注和通报批评的公司是雪峰科技和林海股份;同时被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的公司是*ST昆机。

经查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2日期间,雪峰科技违反证监会有关规定,在无交易背景情况下,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下属的雪峰控股(其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雪峰科技董事长)多次提供非经营性资金,总计4.83亿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近60%。截至2015年12月9日,上述被占用资金才全部归还。

经进一步核实,时任公司总经理刘爱华在任职期间,共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笔,总计4500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时任雪峰科技总经理刘爱华予以监管关注;对雪峰科技、关联方雪峰控股、时任雪峰科技董事长兼关联方法定代表人康健、董秘兼财务总监周春林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介绍,林海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福马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事项办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公司及控股股东未审慎办理重组停牌事项,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公司的重组预案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风险揭示不充分。对此,上交所决定对林海股份和时任董事长刘群、时任董秘袁瑞明、福马集团予以通报批评;对时任林海股份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项目主办人黄超、许阳予以监管关注。

另外,据上交所介绍,在日常信息披露中发现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受让方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相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经查明,该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告股权转让及其相关的权益变动事项后,一直未就前述重大遗漏发布补充公告,直至协议约定三个月期限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才发布了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动解除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款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对股权转让和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终止风险提示不完整、不及时。

因此,上交所决定对*ST昆机和时任董事长王兴、时任董秘罗涛、沈机集团、紫光卓远予以公开谴责,对沈机集团时任董事长关锡友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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