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披露:上半年46家上市公司违规遭处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6-07-12 09:30:43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提供的信息显示,今年以来上交所按照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全面监管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大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问责力度,违规案件处理涉及46家上市公司。

上交所在8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了这一信息。

数据显示,上半年上交所共作出公开谴责决定6份、通报批评决定23份、监管关注决定48份,合计共77份,较去年同期增长97%,涉及上市公司46家,较去年同期增长84%。

在责任人方面,共处理95名董监高、29家股东以及6名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合计130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62.5%。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处理的案件中,既有传统的常见违规行为,如违规减持、业绩预告违规、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等,也包括因市场环境变化而集中多发的违规,如并购重组信披违规、滥用停牌以及利用信息披露进行不当市值管理等。

对于备受市场关注的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问题,尽管监管层一再重申减持的合规要求,但实践中违规减持时有发生。针对违规减持行为,上半年上交所共发出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决定10余份,公开谴责了山水文化、皖江物流等公司的相关股东或董监高;对于违规减持后已采取承诺买回、上缴收益等补救措施的违规减持行为,酌情从轻处理,予以通报批评。

此外,针对利用重组等概念抬升股价的“忽悠式重组”、假借重组等名义滥用停牌的现象,上交所已将并购重组预案等信息披露纳入事后重点监管的范畴,对“忽悠式”“双高(高估值、高承诺)”类重组以及规避借壳类重组加大问询力度,累计对80余单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信息披露监管问询,督促公司补充披露各类问题900余项,着力强化风险揭示。

与此同时,上交所加大了并购重组违规的事后问责力度,集中处理了一批重组信披违规及与之有关的滥用停牌行为。上半年,上交所共处理此类违规行为15件,主要涉及筹划重大事项随意性大,相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以及重组预案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重组风险揭示不充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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