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各地居民收入数据出炉:沪京浙苏津居前五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6-07-28 10:28:14

▲ 从已公布的上半年数据看,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分列城镇居民收入前五名。

▲ 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前三为贵州、青海、天津,农村居民收入增幅前三为重庆、贵州、广西。

▲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既要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又要避免给企业形成过大压力。

近日,中国各地2016年上半年居民收入数据陆续出炉。经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除了山西、宁夏、新疆、西藏及东三省外,其余省区市均已公布上半年居民收入数据。从已公布数据的地区看,上半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贵州(9.3%)、青海(9.2%)、天津(9.1%)三地,增速均超过9%;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重庆(11.3%)、贵州(10.5%)、广西(10.3%)三地,增速均超过10%。同时,至少有15个省区市上半年的城乡居民收入名义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值。

收入是民生之源。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中等收入人口比重。同时提出,今年的目标是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1.辩证看待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速

■从全国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86元,同比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了6.5%,接近上半年6.7%的经济增速。

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刘军胜分析认为,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上半年居民收入增加仍保持6.5%的水平,实属不易。

从各地已公布数据的地区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不低于8.7%的省区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湖北、江西、安徽、重庆、云南、贵州、青海。西部地区收入增速较高,贵州、青海两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分别达到9.3%、9.2%,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结合上半年各地公布的GDP数据来看,12个省区市的城镇居民收入跑赢了GDP,分别是北京、上海、河北、广东、福建、浙江、海南、湖南、湖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海南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与GDP持平。而天津、江西、河南、安徽、重庆、广西、内蒙古等省区市的城镇居民收入未跑赢GDP。

“各地发布的数据表明,当前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了基本同步。”刘军胜表示,近几年来,人口保持了一定的自然增长,体现在GDP上,人均GDP增速就要比GDP增速慢一些。扣除约0.5%的人口自然增长因素,今年上半年人均GDP增速约为6.2%。因此,要辩证看待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速。从人均水平看,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的增速实际上略高于人均GDP增速。

“一些老百姓觉得钱袋子没鼓起来,主要是因为现有收入分配制度公平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经济下行环境下,收入增长水平放缓是正常的,关键问题不在于居民人均收入增速6.5%与GDP增速6.7%之间相差的0.2%,而在于6.5%是如何分配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指出,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并不意味着每个人的收入增长都能够同步。当前最需要解决的是降低一些人的过高收入,提高一些人的低收入,即“提低,保中,降高”。国家政策所要保证的是大多数人的同步,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收入要增长得更快一些。

2.从经济结构调整看收入增长的“含金量”

■上半年来自房地产、教育、卫生、公共管理等行业的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速均在15%左右;来自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文体娱乐等行业的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速均在10%左右;来自租赁和商务服务、居民服务等行业的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速在7%以上。

数据显示,多数服务行业工资性收入的较快增长,有效冲抵了来自制造、批发零售、建筑、住宿餐饮、采矿等行业工资性收入增长较慢甚至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得全国居民工资性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846元,增长8.5%。此外,家庭经营服务业净收入也保持较快增长。2016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第三产业家庭经营净收入1187元,增长9.4%。

刘军胜分析指出,一方面,就与CPI比较来看,由于物价增长放缓,实际收入增长同比提高,收入增长的含金量也较过去有所提高;另一方面,从收入来源来看,原来收入增长主要依靠工业、采矿业等传统产业职工收入增长,而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这些行业收入增长逐渐放缓。但收入水平整体并未下降,这说明以服务业为主的其他行业收入水平在增长。因此,整体收入增长才能保持在6.5%合理水平。

“由于服务行业吸纳了更多人就业,所以服务行业收入增长对于国民收入改善意义重大。因为这不仅符合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趋势,还意味着更多人的实际收入得到了增长,所以含金量更高。这对于整体国民收入提升及结构改善大有裨益。”刘军胜说。

但他同时指出,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涉及去产能人员就业收入受到影响。对此,国家应当进一步重视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适应转型升级需求,提高就业能力,帮助其顺利转移到其他行业就业,使其收入水平不因关停而受到影响。在就业服务方面,对于一部分在市场上自谋生路难度大的工人,政府应当提供整体就业服务,有组织地输入劳动力到地方就业,减少其在就业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就业难度,改善其就业状况和收入水平。

3.从差距缩小看改革的公平导向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57元,实际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50元,实际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高于城镇居民0.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83:1下降为2.80:1。

从各地已公布数据的地区来看,21个省区市的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跑赢了城镇居民,分别是上海、河北、广东、福建、浙江、江苏、海南、山东、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安徽、重庆、四川、云南、广西、陕西、甘肃、贵州、青海;北京、内蒙古的农村居民收入增幅与城镇居民持平。而天津的农村居民收入未跑赢城镇居民。

“近两年,居民财产性收入也有所增长。对农村来讲,随着土地流转的加快,出租土地的收入增加,国民整体收入结构进一步改善,这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意义重大。”刘军胜说。不过,业内人士也指出,从总体上看,当前收入差距问题仍要从强化公平性入手,着重解决社会发展与收入增长的平衡点,更重要的是在收入中防止两极分化,防止分配不公。

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

此外,目前垄断行业技术、专利、经营、管理、信息、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体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政策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突出。垄断性收入、资源性收入如何分配是一个重要问题,亟待公开透明,这有赖于税制方面的改革推进,也有赖于垄断樊篱的突破。“下一步,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分配结构一定要进行调整,向生产一线倾斜,向重点岗位倾斜,向科技创新倾斜。”常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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