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股票型基金最低仓位提升至80% ,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能力要求提高
《运作办法》将基金类型划定的标准线设定为80%,即: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为基金中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其他基金份额,并且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的比例不符合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为混合基金。
与前期条款相比,本次《运作办法》将股票型基金的仓位下限由80%提升至80%,并新增了公募基金FOF类型,丰富了基金的投资类别。股票型基金仓位下限的提升则进一步明确了其风险收益属性,并淡化了基金经理的择时操作能力,加强了对其选股能力的考核。金牛理财网数据显示,2014年一季度仓位在80%以下的股票型基金数量为155只(不含联接基金、已摘牌基金),其平均仓位则为71.2%,以其当时资产规模计,加仓至80%所能提供的资金量仅为155.54亿元。同时,为实现基金产品的平稳过渡,《运作办法》也在相关规定中为本项条款的正式实施提供了一年的宽限时间,股票基金仓位的提升对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
在本次《运作办法》修订后,混合型基金的投资范围大为扩展,配置比例全面放开,或将成为今后产品发行的重点,但也在同时对其资产配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