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上海市日前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人民网9月29日)
2014年9月2日晚,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所所长孙福庆(正局级),使用公款与有关人员在酒店聚餐,共计消费4068元。孙福庆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纪委决定给予孙福庆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退赔餐费。
中央公布的“八条规定,六项禁令”中明确规定,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既然有相关规定,那就是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应成为以这位所长公款吃喝的理由。上海市市纪委决定给予孙福庆党内警告处分,彰显了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的刚性。
据统计,从1949年到现在,中央先后下发的限制公款吃喝的文件有500多个,但仍然管不住一张嘴。民众痛心疾首,怨声载道,政府公信力受损,究其根源,就是对公款吃喝这张大嘴处罚过轻。如果对公款吃喝的官员都是“罚酒三杯”,“短斤少两”,“大打折扣”,那大吃大喝自然会死灰复燃,“春风吹又生”。
怎样才能对公款吃喝釜底抽薪呢?不妨借鉴古代如何遏制公款吃喝。汉景帝颁诏,凡到地方接受公款招待的官员,一经发现立即免职。宋代也规定,凡“下基层”公干、外出视察的官员,都有统一的就餐标准,超标受罚。如果官员接受地方吃请,或者超标消费,将受到处分,甚至“送法”。
所以,治理吃喝风,还得必须打痛公款吃喝者板子,摘掉官帽子。如果连自己一张嘴都管不住,摘了他官帽不过分。处理几个这样的人,也就没人敢乱花公家的钱了——乱用公款花天酒地固然诱人,但如果代价是其官帽,估计没人“换”。
这位所长违反“八项规定”,顶风作案,相关部门秉公打痛板子,给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无论谁踩了红线,必将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