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责任保险试点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熊志国在访谈中透露,保监会高度重视责任保险工作,已将医疗责任、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作为重点,积极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据了解,保监会正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发展,除会同卫计委、司法部、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外,还全面部署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各项工作,提出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90%以上的要求。不仅如此,在保监会积极推动下,江苏、湖南、山西等地和涉重金属企业等高环境风险行业已经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截至目前,试点省市从最初的4个扩展至28个,试点领域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多个领域,参与试点的保险产品从初期的4个发展到目前的20余个,国内各主要财产保险公司都加入了试点工作。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首次提出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要求,保监会积极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沟通协调,草拟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拟以两部委名义联合印发。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题研究,为下一步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意见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熊志国说,目前,上海、江苏、山东、四川、江西等地已开展不同形式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人保财险、长安责任保险等保险公司先后开发了30余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并在全国推广。下一步,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积累有益经验,探索成功模式,逐步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