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改革创新 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创佳绩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01 16:02:09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如何准确把握“十三五”这个战略机遇期,再创农村综合改革新佳绩,对云南省来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部和国务院综改办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始终坚持以改善和服务民生为重点,在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保障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农村综合“四项改革”基本完成,重点领域改革迈出新步伐。自2006年以来,全省综改系统积极配合主管职能部门,认真调研,拟定相关政策,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十二五”期末,“四项改革”已基本完成。一是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全省共撤并乡镇255个,精简乡镇事业机构1849个、编制3866名、人员9075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完成率达100%。二是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全面深化。小学、初中学生每年补助标准由最初的150元和250元提高到1000元和1250元,惠及近300万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三是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2013年省财政厅、编办、公务员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保障水平。四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到位。截至2012年底,全省共成立林改机构17万个,完成确权林地面积2.7亿亩,发放林权证573万本,发证面积2.68万亩,发证农户205万户。建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130个。成立资产评估机构68家,培训评估咨询人员达815人。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深得民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掀开新篇章。2008年,我省作为全国首批三个试点省份之一,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8年来,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40亿元,引导带动群众和社会资金投入370亿元。共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1.6万个,覆盖11.7万个自然村,占全省自然村总数的84%,累计有3630万农民直接受益。重点建设了自然村村内户外的道路硬化、活动场所、人畜饮水、村庄美化绿化亮化等公益设施,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受到了基层领导干部和群众的热烈欢迎,社会反响强烈,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

(三)积极探索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助推我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2013年以来,我省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这一主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共筹集6.4亿元补助资金,选择了云南农业大学、产业研究院、33个县(市、区)和15个农业龙头企业,初步搭建了在线农业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组建了一批科技服务团队,开展了百余项农技推广服务内容和农技培训,建设了一批新品种种植示范基地,建立了覆盖农业产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的跨区域、跨部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综改办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美丽乡村、传统村落、新农村省级重点村、建制镇示范试点多轮驱动,不断推进我省城乡统筹发展。一是美丽乡村建设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三年来,共筹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0亿元,以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生活乐化为目标,围绕休闲旅游、生态环保、文化传承、特色农业等方面提升乡村功能,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了1300个“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可持续”的美丽乡村。二是传统村落的保护,有效延续和传承民族、历史文化。2012年以来,我省有502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全国总数的20%,位居全国首位。2014年和2015年共安排38850万元,支持我省259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三是省级重点村持续推进,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截至目前,省级财政共投入新农村省级重点村资金22.5亿元,实施了9250个新农村省级重点村建设,加快了我省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建制镇示范试点稳步启动,有力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2014年,我省作为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省份,选择了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大理州剑川县沙溪镇为中央建制镇示范试点,昭通市昭阳区洒渔镇、曲靖市会泽县待补镇、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小中甸镇和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为省级建制镇开展示范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建制镇投融资体制、公共服务供给体制等领域,探索有利于建制镇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增强建制镇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打通基本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积极推动相关改革试点,着力探索解决难点问题的新途径。近年来,为解决“三农”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我们还先后开展了一些相关领域的改革试点工作。一是选择开远市开展以农村产权制度、户籍制度管理、农村社区化管理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综合性示范试点。二是与云南农大、云南省质监局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三是围绕解决农村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开展农村垃圾污水环境整治试点。四是全面完成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工作。2012年,对全省核实认定的4083万元垫交税费债务,给予了全额补助和兑现,完成了我省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任务。五是稳步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2013年国务院综改办将我省列入扩大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省份,每年中央补助资金1.01亿元。我省按照国务院综改办的要求认真抓好该项改革各项工作,为促进我省农场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对于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来说,既面临着新的机遇,也面临着艰巨的挑战。只有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找准突破口,才能适应、把握、引领工作新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常态带来的新变化。进入新常态,最直观的变化就是经济增长进入从高速向中高速的换挡期,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跨越的关键期,改革发展进入“五位一体”统筹协调的转换期。作为财政,一方面收入增长下降,收支矛盾呈加剧之势,支出刚性增长的趋势没有改观,平衡收入的压力极大;另一方面又承担逆周期调控的责任,也就是说,要稳步地去杠杆化,同时要避免债务带来的风险和经济“断崖式”的下落,还要统筹实现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改革、惠民生等多重目标。诸多结构性的矛盾,要求我们加大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力度,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为此,在这个背景下,云南作为农业大省,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增收以及在农业生产成本攀升、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双重挤压”下,创新发展方式,提高竞争力;在农业资源短缺、资源环境硬约束下,提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加、城镇化深入发展条件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将是农村改革发展今后一个时期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抓住机遇,把握好发展的窗口期。虽然我们面临着诸多矛盾的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压力,但是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大判断没有改变,从国际来看,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国际力量相互制约趋于平衡,外部环境相对稳定。从国内来看,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这些大的趋势为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前景。云南作为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育程度不高,抓住“十三五”这个战略机遇期,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为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十三五”时期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重点

进入“十三五”时期,农村改革进入了快车道。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农村各项改革正在扎实、有序推进。我们要抓住机遇,改革创新,结合云南的实际和改革面临的新形势,突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农村公共投入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差距一直是困扰社会均衡、协调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农村公共投入的长期滞后则是其主要的症结所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协调”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提出要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投入机制,巩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基础,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量,探索公共设施管养机制,搭建农村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释放农村发展活力。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肯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对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做出了进一步阐明。2016年我们将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试点工作,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

(三)深化建制镇试点机制,探索小城镇发展路径。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而我省城镇化整体发展水平滞后于全国,2013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0.4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3.73%)13.25个百分点,户籍城镇化率(27.2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5.7%)8.5个百分点,城镇建成区面积年均增长10%以上,而人口增长不到1%,土地城镇化的速度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聚集能力和辐射带动力不足。现在全省有1个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11个小城市,105个县城,20个建制市,1175个小城镇。在西部12个省区市中,仅比西藏、青海、贵州、宁夏多。2014年我省被列入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省份,试点的核心是利用改革的办法,统筹整合现有政策和资源,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让更多的人实现就地城镇化,让农村的人享受与城市一样的生活,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

(四)深化治理体系建设,探索农村可持续发展新机制。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发表演讲时表示,中国将更加注重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从农村看,可持续发展就是满足基本需要,保护资源和改善环境,提高人口素质,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下一步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就是要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健全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助推乡村文化建设三个方面推进,不断探索农村可持续发展新机制。

(五)把握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研究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农村要素市场发育不完善是制约“三农”发展的一大瓶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改革试点方案和政策措施,我们要深入研究学习,关注掌握。尤其要关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掌握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方向,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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