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全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3 16:57:51

为盘活存量资金,推动财政资金统筹用于稳增长、惠民生,惠州市仲恺高新区财政局三举措同时发力,全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抓清理。出台文件并明确规定:截止2015年底,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收回;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结转占当年部门预算已经形成支出的比重不的超过8%,超出部分由财政部门收回;今年度需要二次分配的资金超出时限未分解下达且无正当理由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由财政部门全部收回总预算。通过强力清理,确保了应收尽收。

二是抓督导。建立“按月通报、按季汇报、半年约谈、年度问责”的制度,每月对全区22个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同时将有关情况抄报区委、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财政部门每季度向区委、区管委会专项汇报一次预算执行情况,对于预算执行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在会上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于未完成半年支出任务的,财政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约谈预算单位分管领导,督促预算单位加快整改;对于未完成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要求的,财政部门将有关情况抄送同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同时通过核减当年或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等方式,推动预算单位强化预算支出管理。

三是抓问效。将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投入、有效支持经济增长、避免“二次沉淀”作为盘活和统筹使用沉淀资金的原则和方向,明确财政已统筹收回的资金,一部分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另一部分由财政部门重新进行优化配置,用于发展民生和稳增长等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今年度因工作任务增加或调整确需新增的支出,原则上由预算单位于第三季度前书面申报财政部门,从其年初预算安排的经费中调剂解决,同时要求新增项目在年底前必须形成实际支出,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全面提高资金统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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