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专员办完成天津银监局固定资产处置审核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6 14:12:29

专员办对属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资产处置和使用赋有监管职责。近期,天津银监局向天津专员办申请核准固定资产处置,我办收到申请后,注重学习,多措并举,统筹兼顾,圆满完成天津银监局固定资产处置审核工作。

一是注重学习,研究政策要求。为确保审核工作顺利开展,我办组织审核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银监会证监会 保监会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开展集体讨论,把握审核要求,确定审核重点,明确资产按归类申请进行审核。

二是注重现场,核实真实情况。审核人员一方面对天津银监局报送的相关纸质资料进行审核,另一方面现场实地查看了拟处置的固定资产,与申请处置固定资产的清单进行了比对,确保审核质量,防范审核风险。审核核减了使用年限不足15年的办公家具33件。

三是注重服务,提高审核效率。天津银监局根据银监会尽快办理的要求向我办申请处置固定资产事项,面对时间紧,资产数量多,存放地点分散等困难,我办抽出专人组成了初审和复审小组。审核人员贯彻服务理念,发挥奉献精神,认真负责,加班加点,提高审核效率,在保证审核质量的同时仅用2天即完成了审核工作,受到被审核单位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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