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天使投资补偿政策 初衷好但百姓担心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26 19:48:10

证券时报记者 杨丽花

为了鼓励创业创新,为了培育创投市场,为了科创中心建设的大局,上海市真的拼了。1月25日,上海发布《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给予补偿。然而对于这样一个鼓励创业创新、扶持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政策,并没有引来社会的一致叫好。

政府好初衷 百姓好担心 上海扶持政策太宽松

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政策一出台,朋友圈就出现针对此政策的套利模式:先成立风投公司A,再找人成立两创业公司B、C,A给B投资1000万,除了正常开支100万之外,B用剩下的900万买下C公司,实际钱回到自己手里,三个月里B经营不善倒闭,再找政府补贴60%,600万到手。一圈下来,净利润50%。然而,所有的纳税人都不希望政府这样被骗。

政策出台之后,上海市科委也指出此前广东、江苏省也有类似的政策。但是对比各省市政策,上海市不但补偿力度最大,而且范围最为宽松。

《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申请风险补偿的投资机构必须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本市创业投资备案管理部门完成备案”。而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省级及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备案。”这也就是说,补贴对象必须是上海本地天使投资。这是对天使投资机构的唯一要求。

然而,江苏、广东等地对创投的要求包括:注册资本金以及实缴资本、明确的投资领域、专业的投资人员、过往成功投资案例、完善的财务制度等。不是随便哪个“天使”都有资格获得政府补偿的。

对此,达晨创投董事总经理高洪庆表示:“相信有这一政策后,在上海注册的投资机构将会如雨后春笋,蜂拥而至。”

除了对天使投资机构要求宽松外,对初创的科技型企业的要求也非常低,仅是规定了按照本市科技企业相关标准界定的企业,且对是指成立时间、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年销售额或营业额等只有上限要求,以证明这个企业是一个小企业。这也就是说刚刚注册成立的企业也有可能满足这些要求。相反,江苏、广东等地则对创业企业成立时间等有明确的下限要求,以证明这个创业企业已经小有规模,刚注册的企业是肯定不行的。

与其拿钱直接补偿 不如营造市场氛围 政策“短命”效果难定

上海补偿天使投资,政府肯定是想藉此鼓励创业创新、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入驻、鼓励风险投资投资本地创新型企业。

但是种子期和初创期的公司失败率非常高,有市场预计失败率在90%甚至更高。上海市政府此举,等于为高失败率的投资行为加保险。

上海此举在创投界引起不少震动,特别是对天使投资的补偿力度远超行业预期。上海市虽然在全国经济名列前茅,但是在创业创新氛围不及深圳、北京、杭州等地,天使投资活动也远不及以上区域活跃。上海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离不开创业创新,上海“压力山大”。创投界认为,依靠真金白银,肯定可以在这方面有所改善,但是与之相比更重要的是真正营商环境和创业氛围的塑造,相反还担心此政策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最终投资能力差的创投得到政府财政补偿,而投资能力强的创投只能在市场化的竞争中厮杀。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风险补偿的申请时效原则上在创业投资机构存续期内,且最高不超过投资行为发生后的10年。这似乎是一个“短命”的政策。创投机构申请补偿,拿以前投资的企业去申请,则起不到鼓励创投投资的作用;如果拿未来投资的企业去申请补偿,那么该政策有效期只有2年,如果要拿到政府补偿只能“希望被投企业早点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