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地方5万亿税收划分引争议 两派意见对立
来源:和讯网 发布时间:2016-04-07 13:45:24

即将于5月1日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除了市场普遍关心的税负增减问题外,还有牵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神经的另一大难题——总计5万多亿元的税收收入如何重新划分?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多方了解到,事关这5万亿元税收重新划分的文件——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下称“方案”)去年已经向地方征求意见,其中方案提出了营改增后,增值税收入中央和地方五五分成。不过东部两位发达省份的财税官员认为,目前最终收入划分比例并未确定,从调动地方积极性考虑,增值税收入中地方政府分成比例应略高些,建议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可以四六分成。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施文泼告诉本报记者,中央和地方增值税五五分成目的是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大体稳定,决策者划定具体分成比例需要平衡一对关系,即一方面需要考虑中央保持足够财力,以实现宏观调控和平衡地区间财力的职能;另一方面还需要保证地方财力稳定,地方财力若减少太多将打击地方政府积极性。

今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明确,将完善并择机出台方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上述财税官员告诉本报记者,乐观预计今年上半年方案会出台,从地方预算执行角度考虑,方案最迟或会在8月份出台。

为何五五分成

国务院已经明确今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这意味着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营业税将改为增值税。

国内增值税是全国第一大税种,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央地分成比例为75∶25,营业税为国内第三大税种,属于地方税种。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国内增值税收入为31109亿元,营业税收入为19313亿元,两大税种收入合计50422亿元。

营改增后,地方政府失去营业税这一主体税种,中央和地方政府如何划分增值税收入成为焦点。

在前期的营改增试点中,中央为了保证营改增后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对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即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地方,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地方。

不过,即将于5月1日全面推开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营改增,将使八成的营业税税收转变为增值税税收。这使得此前的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亟待调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合理确定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

施文泼告诉本报记者,一个较为公平且双方都能接受的调整思路是,以营改增之前中央和地方的两税收入为依据,计算出新的增值税分享比例。以2014年为例,国内增值税和营业税收入共计48637.09亿元,其中,中央收入为21171.97亿元,地方收入为27465.12亿元。据此测算,未来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可定为44∶56,或者取整定为50∶50。

两位东部省份财税官员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方案给出的划分比例是50∶50,不过方案还在完善中,最终分享比例还不确定。

两派意见对立

尽管从整体上看,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划分比例五五分保持双方财力与之前相当,但对于东部发达省份来看,由于它们营业税收多,自然想要提高地方政府分享比例。而对于依赖中央转移支付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它们更希望中央在收入中划分占比更高,以确保中央有充足资金转移给欠发达地区。

一东部省份财政官员告诉本报记者,增值税来源于制造业和服务业,如果中央拿多了,势必影响地方积极性。

“100元增值税,中央拿走50元,地方剩下50元,而且地方上还由省、地级市、县、镇四级政府或三级政府来分享这50元,肯定会影响地方政府积极性,我认为地方政府增值税分享比例应该更高一些,不过这也比较难。”上述东部省份财政官员称,“为什么我们当地服务业搞得好,因为服务业产生的营业税税收都是留给地方,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

另一东部省份地税局局长对《第一财经日报》称,由于营业税增量收入比增值税增量收入高,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地方只享受其中一半,自然地方获得的实际税收收入少了。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应该提高些,比如60%。

上述地税局局长还说,如果中央拿得多了,将会通过转移支付再还给地方,这样“一上一下”,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甘肃省是西部欠发达地区,财政自给率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70%以上的部分依靠中央补助。希望通过这次(增值税)收入划分,稳步提高中央收入占全国比重,进一步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施文泼称,从发达地区来看,增值税分享比例越高越好,但是从全国来看,不大可能将增值税大部分划给地方,毕竟中央还要考虑拥有足够的财政收入,进行宏观调控,平衡地区间财力差异,这些都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撑。

培育地方税体系

增值税分享比例调整只是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一角,去年证券交易印花税由中央地方共享税种改为中央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把适合作为地方收入的税种划给地方,在税政管理权限方面给地方适当放权。

上述东部省份地税局局长告诉本报记者,随着增值税分享比例确定,中国三大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目前在地方税体系构建方面,中央考虑把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部分税目划给地方。

目前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属于中央税。2015年国内消费税收入为10542亿元,车辆购置税为2793亿元。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曾告诉本报记者,目前还在立法进程中的环境保护税和房地产税有望划归为地方税。

其实,中央和地方税收划分一大前提是正在推进的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只有先明确事权,之后才能确定支出责任,然后划清中央和地方的收入。

施文泼告诉本报记者,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划分是慢慢完善、逐步调整的过程,短期内不会有太大进展,还与税制改革进展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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