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份发文鼓励2.5天休假 两城市今起正式实行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4-01 14:12:33

2.5天休假正从纸面走进现实。自4月1日起,山西省晋中市、江西省吉安市开始正式实行2.5天休假模式,这两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个月可享有两次周五下午调休安排。为了避免影响群众办事,两地均提出相关措施,要求不得因弹性休息而影响工作正常运转。

8省份发文鼓励2.5天休假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8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鼓励“周五下午与周末”2.5天休假。

此后,各地积极响应,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先后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福建等8个省份正式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模式。

譬如,今年2月初公布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夏季作息安排。有条件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可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实行2.5天的周末休假方案。

晋中、吉安市今起正式实施

一些城市率先出台实施办法,明确了2.5天休假的具体实施时间表。今年3月21日,江西省吉安市公布《吉安市周末弹性作息制度试行办法》,提出全市每年从4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周五下午弹性作息制度,原则上每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可享有两次周五下午调休安排。

山西省晋中市去年12月下发《推行全市周末弹性作息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每年从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实行周五下午弹性作息。原则上每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可享有两次周五下午调休安排,每周五下午不少于一半工作人员在岗。

此外,贵州省黔南州明确,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周五的下午,由各单位自行安排轮流休假。江西省上饶市提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实行周五下午与周末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实行

从上述已明确实施的地区来看,2.5天休假的实施人群多集中于机关事业单位。例如,晋中市明确,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可比照本办法执行,政府窗口服务单位暂不实行。

吉安市提出,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本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及中央、省属单位可参照执行。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有声音指出,很多私企连周末双休、带薪休假都落实不了,2.5天休假在企业中恐怕难以实施,从而有可能会沦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小众福利”。

对此,晋中市在办法中明确提出,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能把周末弹性作息当成一种变相福利。

仍需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2.5天休假并非周五下午直接放假。国家旅游局曾明确指出,弹性作息需要在遵循国家法律规定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将周五下午的工作时间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使周五下午腾出来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而不是缩短每周法定工作时间、周五下午直接安排放假。

如何保证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对此,晋中市提出,周五下午休假减少的工作时间,可采取以每周增加2小时工作时间,或将平时加班时间、法定节假日值班轮休时间调剂到星期五下午等方式予以解决,也可以考虑把带薪休假挪过来调剂执行。

吉安市规定,周五下午休假时间计入带薪年休假时间,所休时间首先从年休假时间中扣除,年休假天数不足以抵扣周五下午休假累计天数的,可采取每周增加两小时工作时间或者将平时加班补休时间、法定节假日值班轮休时间调剂到周五下午等方式解决,具体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选择。

如何确保不影响群众办事?

机关事业单位实施2.5天休假,会否影响正常工作和群众办事?对此,晋中、吉安均提出措施,避免因休假影响正常工作。

晋中市规定,政府窗口服务单位暂不实行。每周五下午不少于一半工作人员在岗。

吉安市提出,单位实行周末弹性作息制度,应当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统筹安排好所承担的法定工作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需求。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单位,应加强服务窗口岗位人员排班值守,不得因弹性休息而影响工作正常运转。(完)

新闻加点料

延伸阅读

近九成受访者期盼享受夏季2.5天休假福利

日前召开的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将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国家旅游局将推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在保证每周法定40小时工作时间、不影响群众办事的前提下,创造条件让员工错峰休假、弹性休息。一些省份已经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甚至明确了休假时间表。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8.2%的受访者希望能享受到2.5天休假福利,43.6%的受访者支持平时休假难的单位都落实2.5天假,73.7%的受访者关心该政策能否有效落实。

代表建议夏季“2.5天”休假强制实施

两会期间,郑坚江(全国人大代表)说,国家首次提出“2.5天休假制度”的意见,但由于是意见,所以在贯彻和执行上缺乏刚性,很多地方仍停留在纸面,落实难。郑坚江认为,应该变“弹性鼓励”为“刚性制度”,鼓励性的意见一般很难得到贯彻执行,各地对“有条件”的理解也存在巨大偏差,容易造成“该休还是不该休”的巨大争议。只有全面实施、刚性落实,方能使政策不走样。而且要以国家层面的推动,而不能靠部门文件,不能仅靠地方探索。他认为,在目前尚无改变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实施季度性“2.5天休假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全年推行。

秦福荣(全国人大代表)则认为,胆子再大一些,步子再快一些,措施再实一些。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相关机制,争取2016年内将“2.5天”休假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与带薪休假制度并行。他同时认为,寒假也应一并纳入“2.5天”休假机制。因为寒假正是每个家庭学子放假的美好时光,全家老少出游需求强烈。

陕西榆林将每周2.5天休假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2.5天休假试点,激活假日消费。”昨日上午(3月21日,编者注),榆林市第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榆林市市长尉俊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这一措施引来无数关注。

榆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陈保平说:“榆林市政府提出2.5天休假,是响应省政府假日办的号召,目前只是一种倡议,还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榆林市旅游局产业科科长李海军告诉华商报记者:“关于政府提倡2.5天休假,我们当然是支持,最直接的效果就是促进旅游发展。”榆林市发改委主任郭培才说:“在之前,我们曾就这种新的休假方案咨询过旅游局的意见,但政府工作报告是由市政府办公室起草的。我认为每周多休假半天,有利于榆林发展周边游,考虑到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同,不能搞一刀切。”

其实,在2月24日靖边县的两会上,就已经率先提出了2.5天休假的说法。华商报记者采访了靖边县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对方称这个制度只是提了出来,还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

据了解,2015年8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这是我国首次提出,要实行2.5天休假的说法。

自从提出了2.5天休假,有人欢喜有人忧。很多网友对此都表示了欢迎,希望可以尽快实施,自己能享受到这种休假方式。也有人表示不乐观,认为目前都实施2.5天休假不现实。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