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员办积极开展党费清缴专项工作 并建立长效规范机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6 14:17:33

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也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更是党员党性观念的基本要求和党员增强党员意识的基本体现,按照财政部机关党委《关于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办积极开展党费清缴专项工作,通过落实“四到位”,确保党费按时足额缴纳,并建立长效规范机制。

一是思想到位。

本次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是关系我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的一件大事,办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党费收缴相关事项。本次检查工作按照办党组统一部署、办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党委委员专职负责的方式开展,建立了对各支部统一培训、统一开展、统一调度、统一结束的工作制度,强化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督导。

二是责任到位。

我办机关党委切实担负起清缴责任,把专项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支部、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集中一段时间攻坚,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同时还要求办内各支部及时配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本支部内专项检查工作。各支部负责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用心指导本支部开展检查补交工作,规范党费计算基数,并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推动党费工作制度严格起来、执行到位。

三是执行到位。

2016年8月我办机关党委专门出台了《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关于开展补交党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由机关党委对各支部进行了统一培训,要求各支部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以实施方案为基本依据,以各党支部自查自改为主要方式,对2008年4月份《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及自治区相关实施细则实施以来我办全体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专项自查,核查好纳入清缴范围的党员人数,核算好纳入党费基数计算范围的收入项目,并将历年党费数据如实填写入相关表格中,全部登记入册,同时根据确定的党费标准和工资收入进行数据核算,全面计算党费清缴费用,积极查漏补缺,确保不留死角。

四是整改到位。

我办本次党费清缴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关注了退休党员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在职党员是否让人代缴党费以及各支部是否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标准和规定时间缴纳党费等问题,发现问题后立即整改,并以此为契机,把党费工作作为今后办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长效机制,从党费收缴制度化、党费管理规范化、党费监督公开化三个方面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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