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员办创新监管方式 推进工作转型 取得明显效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6 14:19:26

专员办转型以来,和过去相比业务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监管范围来看,覆盖面更广;二是从工作量来看,业务量更大。为了顺应“面广、量大”的新局面,广东专员办主动作为,创新监管方式,扎实推进工作转型,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顺应监管范围扩大的局面。过去,由于监管事项涉及区域较少,我办多是采取实地检查或核实等“走出去”为主的方式进行监管。而当前,如地方债务监管、财政运行状况分析等日常工作,需要掌握全省的普遍情况,若仍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受人力及时间所限将无法完成工作任务。为此,我办采取了“请进来”的监管方式,通过上报报告、召开座谈会、约谈等方式,将地方财政部门的相关同志请到我办来沟通工作,了解情况,有效提升了日常监管的工作效率。

二是通过“抓重点”与“掌全面”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顺应工作量增多的局面。和过去相比,由于介入到了财政主体业务,专员办日常工作业务量增加了很多,如果不分主次胡子眉毛一把抓,则很可能造成工作的低效。要解决这一问题,则必须把新增加的日常工作与临时性的重点工作分开来,构建不同的工作制度。如今,地方政府债务、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清理等新增加的业务逐步成了日常业务,对这类业务,可以根据业务性质,建立起涵盖相关内容的定期“综合”报告制度,使其工作内容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事半功倍的监管效果。在此基础上,对部党组下达的重点任务以及政策经济热点问题,可以作为“重点”工作,专门组织人力,重点攻关,集中突破,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三是明确“讲程序”和“促规范”相衔接的着力点,顺应转型工作要求提高的局面。新的形势对专员办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加强内控管理成为了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规范专员办预算监管工作的必然选择。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办在业务工作中严格遵照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各项审核、监管、检查工作;随着转型的不断深入和业务授权的不断增加,一些业务尚缺乏统一的标准内控规范,我办则通过“讲程序、促规范”取得了较好效果,如推行部门决算审核模板化、预决算审核五统一,并根据相关做法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固化到操作规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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