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溪县遵循民主评议原则,创新一事一议“三级评议”工作机制,共计完成一事一议项目890个,总投资12.28亿元,20余万农民群众直接受益。
一、村民小组商议定基调。积极利用村民小组议事机制,构建一事一议机制框架,变“代民做主”为“由民做主”,解决“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一是合理确定议题。引导村民转变思维定式,加强项目统筹规划,把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项目列为商议重点,打通农村“最后一公里”。二是合理选择时机。选择村民务农回家、重要民族聚会节日、外出务工回家过年等时机,提前拟定筹资筹劳方案进行集中议事,激发村民的责任心和参与感。三是合理抓好宣传。从山区丘陵、民族地区、基础薄弱等客观实际出发,利用赶集日、“三月三”、“六月六”等人流集中日开展专题宣传10余场,让村民学习政策、了解政策、宣传政策。
二、村民大会决议定重点。推行村民自治新模式,事事商量、件件表决,共商“家事”,事半功倍。一是突出尊重民意。落实民主表决,定期召开村民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投票确立实施项目,全县完成“急、好、快”项目765个,占比85.4%。二是突出监督管护。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要求,由村民大会推举3—5名受益群众代表和村民监督小组共同配合,对工程进展、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明确村主任的主体管护责任,提高项目使用寿命30%以上。三是突出公示公开。一事一议项目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议,决定项目预算、实施方案、筹资筹劳及工程管理等相关事宜,并形成会议记录、张榜公布,做到大家事大家提,大家事大家议,大家事大家干,大家事大家管,公开率达100%。
三、县乡联合审议定项目。按照“渠道不乱、统筹使用”要求,县乡两级“握紧拳头办大事,集中力量攻难点”,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一是夯实“三个三”。“三个优先”,即上年未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优先,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优先,财政奖补项目考核获奖的村优先;“三个重点”,即突出水利设施项目,突出村内环卫项目,突出浦市古镇及周边新农村建设项目;“三个严格”,即严格把握范围、每个重点项目奖补10到15万元,严格操作程序、把握项目10个环节,严格业务培训、业务操作员年均培训4次以上。二是夯实资金管理。实行财政奖补资金专户管理、奖补资金预拨和清算制及财政奖补资金报账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拍照存档,签字备查。账务处理实行专项核算,由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全部签字同意,并附相关凭证。三是夯实拨付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人、专账、专户运行,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确保“零误差”,杜绝资金“跑、冒、漏、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