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老人被冤20年后告公安局:曾遭刑讯逼供为求一死才认罪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6-02-25 11:16:00

庭审

双方争议案件信息是否应公开

昨天下午3点,陈家杨认为霍邱县公安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在六安中院二审开庭。就霍邱县公安局是否应该公开11项信息,原被告双方展开激烈争论。

陈家杨的上诉状显示,陈家杨要求公开的信息包括:原告在1995年被公安局刑拘所涉嫌的罪名;原告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法律手续;讯问原告的民警的姓名及现在工作单位;原告的讯问笔录;原告所涉嫌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等。

代理律师张敬辉称,霍邱县公安局属于行政机关,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完全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该公开或部分公开原告所提出的11项信息内容。他表示,要求公开的信息并不属于国家机密,即使属于国家机密,也已过了应有的保密时限。

霍邱县公安局的诉讼代表辩称,原告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而属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原告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信息公开,于法无据。其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但申请公开的案件信息形成于1995年,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要求公开没有法律依据。

庭审最后,霍邱县公安局诉讼代表陈述表示,在1995年,因朱大国死亡一案,霍邱县公安局对陈家杨进行了错误的收容审查,霍邱县公安局在发现错误后,立即采取了纠错措施,相关领导在南滩村村部召开了大会,宣布朱大国死亡一案是错案,陈家杨是无辜的,公安局领导当场向陈家杨道歉并给予紧急赔偿5000元;在2007年针对陈家困难的情况,再次补助2.2万元。霍邱县公安局对当年的错案很痛心,无论二审结果如何,都会认真履行该负的责任。

庭审持续了1个多小时,法官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释案

1.陈家杨当年与公安局所签协议有效力吗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永生表示,这个协议是没有效力的。一般的民事案件,允许双方达成协议,但如果是国家机关和个人之间签署了协议,而且涉及到国家公权力的行使是否正当的这种争议,“不应该受到协议上承诺的约束,就算当事人签了这个协议,也不构成当事人对其权利的放弃,有关部门还是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来处理,该赔偿赔偿,该追责追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通过私了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问题,本身是违法的,协议本身同样也不具有效力,涉及司法权力及公安机关的公权力存在违法及滥用的情节。王锡锌解释,这个协议不具有效力具有双重含义,还有一层是说5000块钱当事人是不该得的,而应该按照正常的法律流程申请国家赔偿。

2.1995年案件的相关信息是否应该公开

陈永生表示,当事人要求公开案件信息,这个诉求是合法的。有很多信息本来就应该公开,比如在拘留或逮捕的时候,按照规定应该出示拘留证或逮捕证,立案的手续包括拘留、逮捕的手续当时就应该公开。

另外一些内容也是应该公开的,比如办案人员的姓名。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与案件或是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那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等有权要求这些人回避,“当事人有权利知道,侦查他的人叫什么名字”。“从诉讼的基本原理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标准来说,也是应该公开的”,这个案子已经有20年了,公开案件信息不会影响国家利益及国家安全。

王锡锌对此则持不同的观点,他的意见是不公开。王锡锌分析,从法律上说,要求公开信息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而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行使的是司法权力,获得的信息属于司法信息。也就是说,当事人要求公开的信息中,有的不属于政府信息。从政策角度来看,就算要求公开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有些执法信息也未必可以公开,比如谁去查这个案子、谁去办这个人,因为公开之后容易成为打击报复的对象。

3.错案发生20年后是否还能申请赔偿、追责

陈永生表示,无罪的人被错误地拘留、逮捕或是执行有罪裁判,就属于冤案、错案。现行《国家赔偿法》是1994年5月12日公布的,此案发生在1995年,尽管现在距离案发时间比较长,但是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公布之后,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没有规定时效问题。

关于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问题,陈永生表示,此案已经过了20年,是否构成刑讯逼供罪还要调查核实,就算构成刑讯逼供罪也已过了5年追诉期限。所以,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但可以追究办案人员的行政责任,这要由公安机关来决定。

王锡锌则称,追责、问责及要求赔偿,都存在时效的问题。在我国的法律中,公民不能对公安机关进行追责和问责。对行政工作人员追责,由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等来处理。行政责任、纪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在法律上的追责都是受到追诉时效限制的。同样,国家赔偿也受时效限制,该案的当事人应该不能提出国家赔偿。

对话

案子平反死就闭眼了

京华时报:为什么要打这场官司?

陈家杨:最近几年我在电视上看到那么多冤案都平反了,就想着自己的案子什么时候也能平反呢?想起在看守所里被打得吐血,我整晚整晚地睡不着。这么大年纪了,就想案子平反了,死了我也就闭眼了。

京华时报:要求公开案件信息的最终诉求是什么?

陈家杨:我不要求赔我多少钱,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认定是我杀的人,为什么就不承认打我了?我根本不认识朱大国,也没有见过他,怎么就是我杀了他?案子办错了,他们怎么也不说明白是怎么办错的?我想让办错案的人道歉,他们是不是也应该受到惩罚?

京华时报:这起案件对家庭的影响有多大?

陈家杨:出这事前,我家在村子里开米面加工厂,是村里的首富,我家买了发电机给全村人供电。出事之后,加工厂关了,我和老伴没了收入。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因为被打落下了病根,总是吐血,看病花了不少钱。捡粉丝的小女儿在家里呆着也总是哭,对我有愧疚。

京华时报:你的案件被关注你怎么想?

陈家杨:都是家里人帮着弄的,具体我也不知道。我看见电视上说我的事,我很高兴能有人管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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