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鉴于法院已裁定确认永泰能源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永泰能源重整程序。因此,永泰能源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本质上已转化为一般性债务,以存续债券形式体现的永泰能源和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续将由永泰能源按照《留债方案确认书》继续履行偿债义务,永泰能源将向银行间市场淸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公司目前存续的16期债务融资工具,注销面额共计142.3亿元。
同时,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永泰能源因债务问题涉及的诉讼和执行案件将依法结案,并全部得到有效化解,永泰能源将步入稳定向好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