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站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规则,在公开征求意见后实施,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随后在其官网上发文《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表示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注册条件、注册机关、注册程序、审核要求、信息披露、中介机构职责以及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实施。
兴业证券策略团队点评如下:
一、 注册制推进速度加快,《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最快将于3月发布。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使得注册制改革跳出《证券法》的约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最快的情况下,本月底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通过此项草案,16年1月证监会发布《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月征求意见时间截止,3月正式发布。
之前市场普遍预期证监会对注册制管理办法相关征求意见稿出台应在《证券法》正式修改完成,程序上仍需经过每隔两月举行一次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二读和三读,最快到明年2月份底才能完成三读,届时尚可完成对《证券法》的修订。
二、注册制改革是发行制度的市场化举措,长远来看将优化资本市场供需和结构,提升资本市场的活力,促进其健康发展,有利于股市中长期的发展。
注册制减少审批环节去行政化,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发行效率;
注册制强调市场对证券发行的决定权,将有效解决市场总体供需失衡的问题;
注册制将配合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实现资本市场的宽进严出,优化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结构。
证监会提出“要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和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坚决清除出市场。”
三、但考虑A股市场现状,短期完全实现注册制是不现实,根据证监会说法“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大概率是审批权限由证监会下放到交易所,审批节奏和审批价格逐步放开。
四、注册制的推出将会大幅降低壳公司的价值,市场对低市值壳公司的风险偏好将大幅降低。 然而注册制大限之下,壳公司或会将加快“卖壳”进程,加速并购重组,但由于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因此参与此类股票的博弈风险极大。
五、短期,加速推进注册制将会对市场情绪造成波动,中期,《管理办法》最快于明年3月出台,注册制带来的市场加速扩容将更多压制明年一季度之后的行情。重新强调我们周报观点:市场短期调整尚未结束,将按照抵抗式下跌演绎,行情转机最快可能出现在12月中下旬,慢则等到明年元旦之后;调整期亦是布局期,经历年末休整,我们更看好明年一季度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