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通过“滴滴软件”叫车,途中谎称是交通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对车主罚款。张某连续两天以同样方法敲诈3名车主,共获得赃款2930元。最后一名车主在要求查看张某证件遭拒后报警,张某后被警方查获。昨天上午,张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在顺义法院受审。庭审中,张某称其此前曾遭到滴滴司机绕路,因此便想到冒充执法人员敲诈滴滴司机报复。
□指控
涉嫌招摇撞骗罪被诉
昨天上午9点40分,该案在顺义法院14法庭审理。30岁的张某,高中文化,无业。由于身材过胖无法坐进被告人位子,法庭现场为其更换了椅子。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0月24日15时许,张某通过“滴滴软件”乘坐张某某的汽车从呼家楼到顺义。在后沙峪苏活小区附近,张某冒充交通局工作人员,谎称正在钓鱼执法,要对张某某非法运营的车辆进行罚款。张某称按照正常标准应罚款1万至2万元,但私下解决的话,价钱可以再商量。司机张某某听后心生怯意,要求私了。由于张某某当时身上只有100多元,张某便随其来到五里仓附近一个ATM机取款,骗取了张某某430元。
同年10月25日14时许和17时许,张某连续两次以相同的方式骗取宋某1900元、谷某600元。谷某给完钱后要求张某出示工作证,张某拒绝并离开,谷某察觉被骗后报警。
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张某于2015年10月26日经电话传唤后到案。当日,张某被顺义分局刑事拘留。10月29日被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证言
公了3万私了5000元
张某通过“滴滴软件”叫车,上车后谎称钓鱼执法2天内骗取3位司机共计2930元,分别为430元、1900元、600元。
去年10月24日,滴滴司机张某某接到从呼家楼到顺义的订单。张某某接一男子上车后开往顺义。途中,男子对张某某说他是交通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打车是为了抓黑车,现在要扣留张某某的车并罚款。张某某很害怕请求私了,并给了张某430元。
由于第一次得手,张某于第二天再次以同样方法骗取两名司机钱财。司机宋某称,10月25日下午2点半,他接上一单从朝阳区亚运村漂亮广场到顺义区以宾小区,“在中途,乘客让我停车,停下车后跟我说是交通执法大队的,公了的话去执法大队接受处罚,大约3万左右,私了的话给5000元”,宋某最后给了张某1900元私了此事。
司机谷某称,10月25日下午5点45分,他接到一单从后沙峪万科花园到以宾小区。途中,乘车男子要求他靠边停车,并称是执法大队的,“当时有些害怕,我给了他500元想私了,他嫌少就又给了100元,当给了钱后我要求看他的证件,他说在单位并强行下车了”。谷某察觉上当随后报警。
□供述
为报复被绕道敲诈滴滴司机
面对指控,张某当庭认罪。张某称,去年10月初的一天,他通过“滴滴软件”叫车从市区回顺义,上车后睡着了,到地方后发现本应该30多公里的路,却走了50公里,“当时询问司机为何绕路,司机说不认识路,而且看我睡着了就没叫醒”。张某说,司机在他睡着后绕路这事让他很生气,他想要对司机实施报复。
张某称,去年10月24日,他第一次骗司机时,心里很紧张。但是当他自称是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后,反而是司机显得更加紧张。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称,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招摇撞骗罪。在本案中,张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依法能够从轻处罚。案发后,张某积极将案款退赔被害人,请法院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建议对张某在有期徒刑9个月到1年内量刑。同时,公诉人提醒张某,希望他能从本案中吸取教训,以后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在陈述环节,张某并未陈述而是不断用手擦拭眼泪,称对自己做的事很后悔。此案未当庭宣判。
(记者郑羽佳)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