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2月7日电(记者覃星星)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根据该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2016年国家下达广西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6万套,广西将按照年度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可扣除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任务)50%的比例实行货币化安置,全年力争完成8万套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目标。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适当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配套补助标准,落实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购买商品房减免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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