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 “说好了没找到对象就全额退费,一年后婚介公司却变卦了!”昨日,想起自己白白花出去的5000元,侯女士很心痛。
侯女士今年50岁,家住在西华门,多年前离异。2014年年底,她在西安杨柳之恋婚介所登记成为会员,希望能尽快找到另一半。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婚介所工作人员口头承诺,一年之内,一定会为她找到如意郎君,否则就全额退还介绍费。
2015年3月起,婚介所陆陆续续给侯女士介绍了6名男士,“我都见了,但都不合适。”去年11月底,侯女士向西安杨柳之恋婚介所申请退费,被对方拒绝。
昨日,杨柳之恋婚介所一刘姓负责人说,“婚介所在过去一年中给侯女士介绍了十几名男士,付出了劳动,理应收取一定费用,如果侯女士坚持退款,可以与我们协商,婚介所只能退还部分费用。”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智认为,西安杨柳之恋婚介所与侯女士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也没有说明服务标准。在侯女士出具的收据中,婚介所只提及收费5000元整,并没有写明其具体收费项目,“这种情况下,侯女士可将婚介所诉至法院,出具双方认可的证据,再由法院划定退费金额。”
李智也提醒市民,在选择中介服务的时候,一定要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昨日下午6时许,西安杨柳之恋婚介所刘姓负责人说,同意给侯女士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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