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晚间,华谊兄弟(300027.SZ)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内容显示,2022年1月28日,华谊兄弟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2.09万元至3371.39万元。然而3个月后的4月28日,华谊兄弟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5亿元至2.46亿元,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华谊兄弟董事长王忠军、总经理王忠磊、财务负责人王笑宇、董事会秘书高辉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本月初,王忠军和王忠磊因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曾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此次系本月第二次收到警示函。
二级市场方面,华谊兄弟股价自年初以来整体处于下降趋势,截至6月24日收盘,年内跌幅达36.11%,股价报2.53元/股,总市值70.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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