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高空跳伞等一大批充满刺激和挑战的高风险旅游项目越来越受游客追捧。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提示称,高风险旅游项目易因天气、环境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各种安全事故,游客要慎重选择。
《法制晚报》记者7月19日上午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梳理发现,自2015年以来,涉及高风险旅游项目、案由为人身损害赔偿的判决共计195起,其中因漂流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达到139起,占比高达71.3%。而从时间上来看,呈现逐年走高的趋势。
此外,记者梳理2017年以来相关案件发现,因参加高风险旅游项目而受伤人员,70后80后占比过半,至于伤情,腰椎、股骨骨折最多。受伤地点集中在印尼以及泰国等地。
记者注意到,多地法院认为,伤者作为成年人,参加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充分了解活动中需要掌握的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有较之于普通生活场所中更高的安全意识,因此,在责任认定方面,63%的案件判定伤者也自担了部分责任。
典型
案例
玩漂流艇骨折
自担40%责任
2017年7月23日,原告与其丈夫等一行四人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购票进入被告景区,参加“勇士漂”漂流项目。原告刚上艇,被告工作人员在原告未坐稳时就将漂流艇推出,导致原告摔倒在艇内,一直没有坐回比较舒服的姿势,脚部不时顶住橡皮艇边缘以求稳定。
在第二级向第三级下坠后,由于水以及橡皮艇的扭曲作用,或是橡皮艇和河床的撞击原因,原告开始觉得脚部很痛,肿胀得非常厉害。工作人员随后将原告送到医疗室,接诊医生初步判断是骨折。
对此,法官判决称,漂流项目是一项高危险的户外水上活动,作为旅游经营者,对在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应事先充分说明或者特别明确警示,在旅游者登上漂流艇之前,应当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告知包括坐姿在内的操作注意事项,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有效措施。
而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在漂流前充分了解漂流活动中需要掌握的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有较之于普通生活场所中更高的安全意识,因此,原告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相应的责任。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本院酌情认定被告对原告的损伤承担6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40%的责任。文/记者王岗
提醒
参加高风险旅游项目前,要认真了解项目经营者的资质、安全措施及项目的安全要求,不选择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仔细阅读项目相关提示,自身身体条件、年龄等不适合项目要求,或管理人员建议不宜参加的,不要参与项目活动。
活动期间,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擅自行动,不做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举动。境外出游,慎重选择热气球、深潜、全地形车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记者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