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通告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号),涉及河南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为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腾福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胜达悠品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河南省郑州市泓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狭鳕鱼条(香辣味、生产日期:2020年5月21日),经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悉,该企业目前已采取了召回措施。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排查问题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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