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明确了生产、销售、提供假药从重处罚的情形。该司法解释自今年3月6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规定了6种从重处罚情形:涉案药品以孕产妇、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涉案药品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或者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的;涉案药品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涉案药品系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药品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司法解释还对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入罪门槛“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情形作了明确,重点惩治包括“黑作坊”在内的非法生产、销售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黑作坊”生产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成分不明的,即可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涉案药品被依法认定为假劣药的,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等处罚更重的犯罪。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广东省推出第二批5项青年民
 广东省推出第二批5项青年民  德国物价创近三十年新高 通
 德国物价创近三十年新高 通  网联平台:春节假期前5天处
 网联平台:春节假期前5天处  个人养老金制度加速崛起 金
 个人养老金制度加速崛起 金  安徽省新增上市公司数创历史
 安徽省新增上市公司数创历史  数据显示:广州市5大行业薪
 数据显示:广州市5大行业薪  科技制裁中的数据库自强路
 科技制裁中的数据库自强路  恒大新能源汽车公司成为被执
 恒大新能源汽车公司成为被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