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公布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将每年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根据名单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进行差异化监管,以降低其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
两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逐渐成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其中,加强中央银行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是强化宏观审慎管理、维护金融稳定的重点领域。
“目前,我国银行业总资产为268万亿元,在我国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达到89%。”上述负责人说,考虑到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人民银行首先会同银保监会制定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并以此为基础制定附加监管规定,为后续系统重要性保险、系统重要性证券业机构实施细则制定奠定良好基础。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主要参考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方法,以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2年发布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框架》,并结合我国实际对评估指标进行了调整。
待正式文件发布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向参评银行发送数据报送模板和数据填报说明,得分达到一定分值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然后,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对初始名单作出调整。系统重要性银行最终名单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后,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规模体量大,在金融市场上具有风向标作用,识别并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有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有助于提高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健程度、切实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经济日报记者 姚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