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发行的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应于2020年12月2日支付利息。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所以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支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资料显示,“16东旭光电MTN002”发行规模17亿元,已行权规模15亿元,本期支付利息的本金规模2亿元,应付利息金额0.16亿元,本计息期债券利率8%。该债券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据东旭光电披露的付息办法,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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