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洛阳市金融局发布《关于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法人股东借款的批复》。
同意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三位法人股东合计借款最高不超过10亿元,借款期限两年。
公开资料显示,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成立于2015年,经营范围涉及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业务;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公司目前注册资金10亿元,其中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5亿元(股权比例50%);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2亿元(股权比例20%);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2亿元(股权比例20%);东方红置业(洛阳)有限公司出资金额1亿元(股权比例10%)。
下附全文:
关于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法人股东借款的批复
洛阳市涧西区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主要法人股东借款的请示》(涧金局〔2020〕17号)收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7〕30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地方金融组织的通知》(豫金发〔2020〕18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三位法人股东合计借款最高不超过10亿元,借款期限两年。
二、借款期间,该公司需将借款变动情况及时报至我局地方金融科,你局要做好对该公司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