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计划明年年底前完成
来源:大河财立方 发布时间:2020-10-22 08:21:08

10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显示,由高校成立资产经营公司,将所属企业全部转入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分类实施改革。不需要或不具备条件成立资产经营公司的高校可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实施改革。

改革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选取河南大学等6所高校开展试点,总结经验。第二阶段:自2020年11月起,全面推进全省改革工作,原则上2021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下附全文:

河南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推进我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科技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进一步改革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推动高校所属企业清理规范、提质增效,推动高校聚焦教学科研主业,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二、改革范围

全省高校(含所属各级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

三、改革方式

由高校成立资产经营公司,将所属企业全部转入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分类实施改革。不需要或不具备条件成立资产经营公司的高校可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实施改革。

(一)清理关闭。对“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和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不具备持续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通过注销、撤销、破产等方式清理关闭。

(二)脱钩剥离。对与高校教学科研活动关联度不高的企业,可结合实际,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程序,整体划转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高校与接收单位协商签订划转协议,明确各方责权利关系。也可依法依规采取其他方式脱钩。相关收益统筹用于高校所属企业改革成本补偿和学校事业发展。

(三)保留管理。对与高校教学科研相关的实验测试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国家工程中心、出版社、科技园(产业园)、设计院(规划院)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实训基地、林场农场、后勤服务单位等,经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机构批准可以保留,并纳入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对保留企业的下属企业要做好相应清理关闭、脱钩剥离工作。不宜纳入企业管理的各类资产,一律收回由高校统一管理。高校因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新产生的股权,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程序,由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管理。

(四)集中监管。高校原则上不再新办企业。清理规范后没有保留企业的高校要关闭注销所属资产经营公司。确需保留的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确保企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高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要根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方案和改革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要求,将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及保留企业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四、实施步骤

改革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选取河南大学等6所高校开展试点,总结经验。第二阶段:自2020年11月起,全面推进全省改革工作,原则上2021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一)全面清查清理(2020年11月30日前)。高校要按照要求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所属企业产权关系、资产状况、债权债务、人员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并出具清查报告。

(二)制定实施方案(2020年12月31日前)。高校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范围、方式、路径、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要统筹安排市属高校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审核与审批。

(三)推进改革工作(2021年12月31日前)。高校要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做好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合理确定资产价格,依法依规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同时,做好所属企业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置、人员安置、产权登记、工商变更等相关工作。所属企业资产量大、权属关系复杂的高校可结合自身实际分步实施,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完成后,各高校要认真总结,将工作开展的具体过程、采取措施、实施情况、改革成果以及改革后所保留企业的后续发展等情况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五、职责分工

(一)高校主管单位职责。省教育厅、财政厅负责省属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高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所属高校改革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市属高校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本地改革工作。

(二)高校职责。高校是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校长(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本校改革工作。

(三)接收划转企业的单位职责。接收划转企业的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企业员工、资产、债权债务等整体接收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落实劳动和薪酬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相关政策。要加强划转企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定,落实监管责任。

(四)相关部门职责。科技、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税务、银保监、证监等部门和法院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工作。高校要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所属企业改革工作。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强政策宣传和舆情应对,做好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要根据改革工作实际需要,足额保证改革工作的相关费用。高校党委要加强对高校所属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强化监督管理。高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的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高校要认真履行股东(或投资人)职责,切实加强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确保资产经营公司良性运转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规范校名校誉等无形资产管理,保留企业可按规定冠用校名,划转、转让企业不得冠用校名。应在划转、转让的同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要健全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应尽快清理、退回所属企业无偿占用的学校资产或按评估价有偿使用。

(三)妥善安置人员。高校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积极稳妥、因校因企制宜的原则,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妥善安置企业职工。高校所属企业中的事业编制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选择回到高校或留在企业。对选择回到高校的人员,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对选择留在企业的人员,企业要依法依规做好人事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对高校所属企业现有的聘用人员,由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工作。

(四)落实配套政策。一是财政支持方面。高校在改革过程中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发生的支出,自身确实难以解决的,可申请财政支持。高校为推进改革工作发生的各类收入、支出应列入高校预算。二是税收政策方面。高校所属企业重组整合、划转、处置涉及的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划转等事项,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监管措施方面。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为高校所属企业清理规范所需手续办理提供便利。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和机构要对高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变动依法给予支持。同时,对无法履行法定注销、撤销、破产等程序的“僵尸企业”、空壳企业等,有关部门要依据企业具体情况认真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

(五)严格责任追究。高校及所属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不得违规隐匿、转移、转让、出卖企业资产或变更企业登记,不得借改革之机逃废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和产权交易等工作,不得搞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省教育厅、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将改革工作纳入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对因履职尽职不力、违法违规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责任主体,要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政策解读:

1.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什么?

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把附着在高校身上的社会职能、沉重负担剥离,让高校可以清清爽爽的搞教育现代化,推进四个“回归”,建设教育强省。

2.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到2021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全省公办普通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任务,推动高校所属企业清理规范、提质增效,促使高校聚焦教学科研主业,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3.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如何进行?改革方式是什么?

先装入一个筐,然后进行分类处置。即先成立资产经营公司,将所属企业全部转入。然后在摸清企业底数、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的基础上,根据所属企业实际情况及与教学科研关联程度,采取不同方式,分类实施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明确了四种改革方式:一是清理关闭,二是脱钩剥离,三是保留管理,四是集中监管。

4.是否每个高校都必须成立资产经营公司?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成立资产经营公司。没有举办企业的高校无需成立资产经营公司;有所属企业的高校,如果有已经成立的公司对学校所属企业进行管理,但不是以资产经营公司命名的,不需要重新成立资产经营公司,现有公司可以作为资产经营公司开展改革工作。已成立资产经营公司的高校,直接进行分类改革即可。有所属企业,但未成立资产经营公司,也没有公司统一对校办企业进行管理的高校,需要先成立资产经营公司再进行分类改革。

5.哪些企业采取清理关闭方式进行处置?

对“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和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不具备持续经营条件的企业、污染企业等,依法依规通过注销、撤销、破产等方式清理关闭。按照中央深改委要求,高校要充分利用中介和社会服务机构帮助进行清理。

6.企业股东失联或不配合,关闭无法决策,怎么办?

对持股比例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企业,经书面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企业解散决议,可依法推进关闭;对持股比例超过10%但不足三分之二的企业,如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可以请求人民政府法院解散公司。如果不具备诉讼条件,或诉讼成本学校方股东难以承受,可采取其他方式切实控制风险,积极稳妥推进清理关闭工作;对持股比例不足10%,无法推进关闭的企业,要暂时封存企业相关材料,待关闭条件成熟时及时推进。

7.哪些企业采取脱钩剥离方式进行处置?

脱钩剥离是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式。对与高校教学科研不直接相关的企业,可结合实际,按国有资产管理程序,整体划转至国资监管机构监管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高校与接收单位协商签订划转协议,明确各方责权利关系。也可依法依规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脱钩。

8.脱钩剥离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托管算不算剥离完成?

委托第三方托管,不能改变高校的股东身份,仍然要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继承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能达到脱钩剥离的目的,不能算完成脱钩剥离。高校应采取其他实质性剥离企业产权关系的改革措施,完成脱钩剥离任务。

9.改革过程中可以保留的企业包括哪些?保留企业如何管理?

现实情况中,高校仍有部分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企业,主要是实验测试中心、国家工程中心、出版社、科技园、设计院、后勤服务等。这部分企业直接承担了教学科研任务,在改革过程中予以保留。保留企业应纳入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

10.保留企业下属企业是否需要改革?

改革过程中保留的与教育教学相关企业的下属企业,如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经营活动,也要同时进行清理关闭或脱钩剥离。

11.“国家出资企业”这一概念在高校所属企业中如何认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36号)规定,结合目前实际,高校可按照现行管理体制,比照“国家出资企业”,适用相关规定。

12.企业关闭进行中涉诉涉债,时间无法掌握,如何及时推进?

高校要组织人员跟进企业关闭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聘请律师提供专门法律服务,校方股东在律师的协助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尽最大可能维护自身利益,积极推动解决相关纠纷和诉讼。相关工作要建立时间表,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努力完成改革任务。

13.改革后如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改革工作不影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原则上,高校不再新办企业。改革后,高校因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新产生的股权,由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管理。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要按照规定正确行使国有股东职责,为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14.改革过程中对国有资产监管有哪些要求?

改革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严格工作程序。高校依据批复方案,做好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合理确定资产价格,依法依规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程序。二是加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管理。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是高校独资企业,由高校履行股东(或投资人)职责。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规范高校资产的使用。保留企业可按规定使用校名,划转、转让企业原则上不得冠用校名,应在划转、转让的同时办理冠名变更手续。高校要建立资产有偿使用制度,高校企业无偿占用学校的资产应尽快清理、退回,或经评估合理作价有偿使用。

15.改革工作涉及的人员如何安置?

对改革工作涉及的人员安置政策,要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企业相关人员。其中高校企业中现有事业编制人员可选择留在企业或回到高校,对于选择回到高校的人员由学校妥善安置。高校企业中现有聘任人员,由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工作。

16.改革工作有哪些配套措施?

对于改革工作,明确了三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财政支持方面。高校在改革工作中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发生的支出,自身确实难以解决,符合现有政策规定的,可按规定申请财政支持。高校为推进改革工作发生的各类收入、支出应列入高校预算。二是税收政策方面。高校所属企业重组整合、划转、处置涉及的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划转等,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监管措施方面。监管部门要对高校所属企业清理规范所需办理的相关企业登记手续,依法给与便利服务。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和机构要对高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变动依法给与支持。同时,对由于无法履行法定注销、撤销、破产等程序的“僵尸”企业、空壳企业,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标签: 资产经营 企业体制改革

猜你喜欢

励普教育提醒:这3地取消二级建造师注册市州公示

众所周知,二级建造师在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时,会有10天的公示期。公示时间与单位递交资...更多

2022-02-08 11:28:20

励普教育:202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纸质证书已印制,

近日,中国人事考试网更新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办理进度,1月18日下达印制通知(除广东、新疆、河北、...更多

2022-01-26 16:26:09

足不出户“云端”享受阅读服务 郑州900余场少儿

春节与寒假的脚步越来越近,河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配合防控需要,移至线上开展春满中原 书香云端春...更多

2022-01-20 09:37:36

励普教育:财政部通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更严了!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将...更多

2022-01-19 16:50:13

励普教育:两地公布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合格线,低

2021年经济师考试已告一段落。近日,两地公布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省内合格标准,其中一地合格线...更多

2022-01-14 16:47:17

驻马店: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调整 严格师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严防疫情输入校园,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和身体健康,1月10日,驻马店市新...更多

2022-01-13 10:49:02

济源全面启动线上教学工作 中职学生一律离校

1月11日起,济源中小学(高三除外)、幼儿园、中职学生一律离校。为落实停课不停学要求,济源对线下停...更多

2022-01-13 10:45:27

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减至105家

郑州市双减工作持续进行中,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进展如何?市教育局27日发布通报:全市原有义务...更多

2021-12-29 17:10:54

郑州市中小学下月25日起放寒假 2022年2月17日正

郑州市教育局12月27日发布2022年寒假工作安排,全市中小学2022年1月25日起放寒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更多

2021-12-29 17:10:12

坚定文化自信! 商丘市新增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2月2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公布的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称省保)名单...更多

2021-12-29 17: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