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园区项目建设,日前,海南海口江东新区对政府统筹投资项目涉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和除省属国营林场以外林木采伐许可等3个事项的公示流程进行“批集中公示”改革,审批时限再缩减,部分项目审批公示时间缩减一半。
改革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由原受理公示和拟批准公示的10个工作日,缩减至“预批复公示”5个工作日;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由各项目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优化为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树木迁移事项由施工阶段申请变为前期阶段即可审批。
同时,经批准迁移的树木,由原无序迁移处置变为有序合理安置,结合区域绿地规划范围、道路两侧树种、水系工程绿植及园林树木培育等多方因素,由江东新区管理局下属江东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移植树木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移种,二次利用,极大节约政府绿化成本。
(本栏目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新华社、金融时报、央广网、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