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银保监会25日发布的龙岩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罗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新罗支行”)陈榕涛、林川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三十五条,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对交通银行新罗支行罚款80万元;对陈榕涛、林川予以“警告”行政处罚。

(截图自银保监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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